中盐吉林盐业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推动中盐吉林公司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按照吉林省文明办关于开展吉林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文明单位考核测评体系内容,结合中盐吉林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贯穿融入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内涵、突出实效,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努力创建文明企业。
二、创建目标
提高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提高公司的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统一思想,群策群力,努力创建“学习型、竞争型、和谐型、服务型、创新型”五型企业,确保顺利通过2019-2021年度吉林省文明单位复查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松
副组长:王金勇、许是
成 员:刘书尧 刘俊秀 董占云、王岩、李克、穆景甲、芦皎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党群部,负责具体落实。
四、责任分工
详见附表
五、实施步骤
1.发动实施阶段(1-9月)。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公司2021年度工作重点,党委会认真研究,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动员部署,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创建目标,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公司掀起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热潮,确保创建活动见实效。
2.自查迎检阶段(9-10月)。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吉林省文明办和国资委党委具体要求,逐条对照《吉林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2021年版)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改进提高,巩固成果,随时做好迎接省文明办和省国资委领导检查指导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准备。
3.总结提高阶段(10-12月)。通过测评反馈,对上级部门指出的短板不足进一步整改完善,查漏补缺,形成总结材料,促进公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上台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各司其职,认真落实创建工作要求,依据责任分工表,做好全方位梳理自查。
2.坚持从严把关。党群部要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抓总,对各部门创建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创建活动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使全体干部了解创建工作内容、标准、要求,积极参与,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中共中盐吉林盐业有限公司党委
2021年9月13日